荥阳市国家税务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坚持勤俭节约原则,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6.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3.16万元,会议费11.27万元。
2015年截止11月底没有公款组织国内外旅游的情况,公务用车运行费42.20万元,会议费2.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