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荥阳市经济社会和公共利益发展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荥阳市2020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有十七个地块。其中:
拟征收地块一、二、三:位于京城西一路以东、健康大道以南、荥泽大道以西、康体西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楼镇辛岗村;豫龙镇柿园村、王寨村。
拟征收地块四:位于荥泽大道以东、健康大道以南、荥泽东一路以西、康体西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楼镇辛岗村。
拟征收地块五:位于棋源路以东、康体西路以南、京城西二路以西、悦来西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楼镇辛岗村。
拟征收地块六:位于荥泽东一路以东、康体西路以南、飞龙路以西、悦来西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楼镇辛岗村。
拟征收地块七、八:位于荥泽大道以东、京襄路以南、飞龙路以西、京襄南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楼镇辛岗村、张村庙村。
拟征收地块九、十、十一、十二、十三:位于棋源路以东、京襄南路以南、荥泽大道以西、陇海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楼镇辛岗村、张村庙村。
拟征收地块十四、十五、十七:位于荷苑路以东、陇海路以南、京城西二路以西、荷苑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楼镇李沟村、聂楼村。
拟征收地块十六:位于京城西二路以东、陇海路以南、京城西一路以西、荷苑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乔楼镇李沟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地块一、五、六、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用途为居住用地。
拟征收地块二、三、四、七、八用途为商务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荥阳市2020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涉及地块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该通告发布后,市政府组织乔楼镇人民政府、豫龙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地块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通告。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