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环保局关于
“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改工作”的
公 告
各环评、监测机构:
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文),荥阳市已对全市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查,列入整改类和完善类的企业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现状评估和环境监测。
为保障“清改”工作按期完成,更好的服务企业,我局拟定于近期召开环评机构和环境监测机构技术咨询会议,请有意参加此项工作的单位于2016年9月11日前将本单位资质证件、拟参会人员、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打印并加盖公章,拍照(扫描)发送至我市清改办电子邮箱:xysqinggaiban@163.com。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