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1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的决定》,并于6月1日施行。
为使货物运输企业第一时间掌握新修订的《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内容,增强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7月13日上午,荥阳市交通运输局针对货运企业组织开展了《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宣贯会,该市10家货运企业参加了学习。
会议由荥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修订内容起草参与者刘周对新修订内容进行讲解,并对《条例》第二十六条中增写内容、第二十七条修改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
在解读《条例》的同时,刘周还向在场企业代表重申了超限超载违法处理的程序和长期不处理违法行为对企业造成的影响,督促存在违法事实的企业尽快处理违法事宜,并呼吁运输企业要充分学习《条例》内容,树立“违法逃检必受严惩”的危机意识,摒除侥幸心理,切实负起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守住守法经营“生命线”,切勿逾越法律法规“标准线”。
此次宣贯使参会运输企业对新修订的《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各企业代表表示将更加自觉地遵守相关规定,从而推动货运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